數字時代,“數字技術狂奔”與“倫理制度慢走”的結構性落差,帶來了數據隱私泄露、算法偏見、數據濫用等倫理問題,合理控制數字倫理風險、應對數字倫理挑戰已成為高校教師的“必修課”。作為數字倫理規范的踐行者和示范者,高校教師的數字倫理決策和行為直接塑造著學生的價值觀念、學術文化的發展方向和社會數字倫理素養,需要其同時在教學、科研、社會服務、文化引領等維度承擔數字倫理責任,展開數字倫理行動。
遵守數字倫理規范是底線邊界。數字倫理規范為高校教師提供了明確的行為準則,能使其在復雜的數字化環境中作出符合倫理的決策,所以遵守數字倫理規范是其數字倫理實踐的底線和基礎。遵守數字倫理規范意味著高校教師要遵守互聯網法律法規,使用教學平臺、科研平臺時遵循數字平臺的運營規則,確保在線教學、科研、社會服務等網絡行為的規范化。同時,高校教師要遵循正當必要、知情同意、目的明確、安全保障的原則使用數字產品和服務,尊重知識產權,注重學生身心健康,為自身的數字行為負責。此外,高校教師還要維護積極健康的網絡環境,通過網絡傳播正能量,引導學生樹立正確的數字倫理觀念,讓學生合理合法、負責任地使用數字技術。
發揮倫理主體自主性是核心動力。高校教師只有主動參與倫理決策,積極應對教學、科研、社會服務、文化引領等維度的倫理困境,才能“主動合規”地踐行倫理規范,讓技術不越界、數據不濫用、算法不歧視、責任不落空。因此,發揮倫理主體自主性是高校教師數字倫理實踐的核心動力。發揮倫理主體的自主性,要求高校教師正確認識數字倫理,增強數字倫理意識和知識儲備,明確并認同數字行為主體的倫理角色,做出正確的倫理選擇和行為、樹立數字倫理榜樣等。數字時代,高校教師應大力弘揚教育家精神,“言為士則,行為世范”,在彰顯倫理自覺、樹立學生學習的道德榜樣、保障教育過程中的德性等方面發揮重要作用,因為其數字倫理實踐還承擔著為社會數字化轉型提供價值引導和規范示范的重要功能。
展開數字倫理行動是具體表現。高校教師的數字倫理實踐不能僅局限于行為準則,也不能僅僅由機構審查委員會批準,而是一種日常的個人、職業和政治關懷實踐。保護知識產權、保護數據隱私、避免算法偏見、促進教學公平性、維護學術誠信等數字倫理決策和行為,是高校教師數字倫理實踐的具體行動和表現。
教師要注意保護知識產權。保護知識產權是指用法律、技術和管理手段,確保“知識成果”的創造者和合法權利人能夠控制、受益并禁止他人擅自使用、復制或篡改。數字技術的快速發展,增強了教學和科研成果的傳播性和可訪問性,高校教師?!坝巫摺痹谥R產權侵權的邊緣。教師的課程內容等教學資源有可能被未經授權地使用或修改,教師也可能無意中侵犯他人的知識產權。因此,高校教師一方面要增強自身的知識產權意識,另一方面也要在知識資源共享與知識產權保護中找到平衡。
教師要注意保護數據隱私。保護數據隱私是在數據的全生命周期中,確保個人或組織的敏感信息不被非法獲取、濫用、泄露或篡改。當前,有些數字技術的合法使用邊界較為模糊。雖然在線協作平臺有隱私保護協議,但如果平臺自身技術防護不到位或內部人員違規操作,教師和學生的個人信息數據就可能被泄露。同時,如果高校師生和管理者群體的隱私意識淡漠和能力匱乏,會增加數據泄露的風險,也限制了現有隱私保護措施的執行效果和覆蓋范圍。因此,高校教師不僅要增強其隱私意識和能力,還要在“過度保護”與“保護不足”的兩難境地中實現數據價值和隱私保護的平衡。
教師要注意避免算法偏見。避免算法偏見是讓算法不因種族、性別、年齡、地域、收入等敏感屬性而系統性地偏向或排斥任何一方。算法偏見并非教育領域獨有的問題,而是一種全球性現象。高校教師還要警惕“大數據畫像”輔助教學的形式偏向所隱匿的教育不公平和價值偏見問題。這些偏見會影響高等教育的學術評估、課程推薦,甚至學習機會的分配等,明確引入算法公平性審計模型,是高校教師避免算法偏見、促進更具包容性的教育的關鍵步驟。
教師要注意促進教學公平性。促進教學公平性是指讓所有學生在“起點、過程、結果”各階段,都能獲得與其需求相匹配的同等優質教育機會和資源。人工智能系統在教學中能進行自動化評分、學生行為檢測等,這增強了教學自動化和學習的可訪問性,但如果高校教師過于依賴數字技術,可能會忽視實時教學中的個性化指導和反饋。同時,高校教師可利用學情分析功能了解學生學習行為、學習態度、學習效果等,但學生受家庭環境和地域差異等多種因素影響,數據分析可能會出現偏差,最終導致資源分配不平衡,從而加劇“數字鴻溝”。盡管數字技術被視為一種有價值的補充工具,但它無法取代高校教師作為提供個性化指導與滿足大學生情感和認知需求這一重要角色的作用。這意味著,高校教師應在課堂內外與學生進行有道德的分享、傾聽、回應和行動。
教師要注意維護學術誠信。維護學術誠信是指在學術活動的全過程中,堅持真實、原創、公正、可追溯的原則,杜絕一切造假、抄襲、剽竊、掛名、買賣、不當引用等行為。這要求高校教師在遵守學科慣例、學術規范、科研誠信的基礎上合法合規、負責任地使用人工智能技術,如確保學術成果的原創性、杜絕虛假科研數據、禁止傳播涉密信息、禁止篡改原始數據等。數字時代,公眾對學術誠信問題表現出顯著的關注,高校和機構等應提高學術誠信管理策略的透明度和公眾參與度,加強問責制,對高校教師的學術行為進行動態監測。雖然數字技術在教育過程中的引入,引發了學術誠信違規行為規模擴大,但高校教師作為數字倫理規范的踐行者和示范者,應始終秉持倫理原則進行學術實踐。
構建數字倫理制度是重要保障。合理控制數字倫理風險、應對數字倫理挑戰,不僅需要高校教師的自律,還需要數字技術的支持和多方保障。一體化數字倫理培養培訓機制、數字倫理監督機制、數字倫理評價機制、數字倫理共同體制度的構建,有助于為高校教師的數字倫理決策提供行為指引,共同激勵并約束其數字倫理實踐。這些制度可以通過規范、約束、引導等方式,對高校教師的數字倫理決策和行為產生調節作用,以促進高校教師在多方協同的基礎上共同推動數字技術的倫理應用和發展。因此,高校建立統一的數字倫理框架,明確培養培訓、監督、評價、共同體制度之間的關系和協同機制,使多個數字倫理制度形成合力,是推動教師數字倫理實踐的重要保障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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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教育報》2025年11月20日 第0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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