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積極推進高等教育高質量發展,德國近年來不斷強化高校與社會各界的協同合作,著力構建政府、學術界與經濟界三方聯動的長效機制。其中,設立“基金教授席位”(Stiftungsprofessuren)成為一項重要舉措。
與傳統由國家財政支持的教授席位不同,德國基金教授席位由第三方資助者提供全部或部分經費資助。第三方資助者包括企業、基金會以及個人。資助期限由資助方與高校協商確定,一般是5到10年,其中超過50%的資助期為5年,約12%的資助期為10年。資助期結束后,近2/3的教席會被納入常規教授崗位體系。
一般來說,從資助方最初萌生設立教席的想法,到最終完成任命,需要12到18個月的周期。在聘任流程方面,德國基金教席的聘任程序與常規教授無實質區別,須遵循所在聯邦州《高等學校法》的規定。德國高校會就該崗位公開發布招聘公告,由高校設立的聘任委員會負責遴選最合適的候選人。其特殊之處在于,資助方可在聘任委員會中以“客座”身份參與。這一設計既保障了資助方的知情權和參與度,也確保了學術遴選的獨立性和規范性。德國基金教授享有與常規教授同等的地位與職責。他們不僅從事教學和科研工作、組織考試、為學生提供輔導等,還承擔培養學術后備人才的任務。同時,德國基金教授對其教席中的研究團隊擁有明確的管理權,在必要情況下可依照勞動法采取措施,如提出警告或解雇。此外,他們還須參與高校的學術自主管理工作。
從數量上看,截至2023年,德國共有751個基金教授席位,約占全部教授崗位的1.4%。從資助來源來看,約57%的基金教授由企業資助,其余43%由基金會資助。就所在的高校性質來看,2023年共有193位基金教授在私立或教會類高校工作,占該類高校5535個教授職位的3.5%。公立高校共有558個基金教授席位,在全部46138個教授崗位中占1.2%。從地區分布來看,柏林、北萊茵-威斯特法倫州和巴登-符騰堡州是設立基金教席數量最多的聯邦州。柏林的基金教席所占比例最高,為3.3%,而薩克森-安哈爾特州比例最低,為0.1%。可以看出,基金教席的區域分布差異較為顯著。
從學科分布來看,基金教席可設于所有學科領域。根據德國基金教席服務中心的數據,約34%的崗位設立在經濟學領域,數學、信息工程、自然科學和技術學科占比為36%,人文學科與醫學領域則各占約11%。在薪酬和資助結構方面,基金教席獲得的資助額度主要取決于所聘教授的職級,薪酬采用德國的W薪酬體系(W-Besoldung)發放。資助方一般承擔教授的基本工資、績效津貼和養老金補貼,同時支付相關團隊科研人員費用及物資經費等。具體到個人,資助金額差異較大,年資助總額在5萬歐元至50萬歐元之間,主要依據學科領域和高校類型而定。理工科領域的資助金額通常高于人文學科,綜合性大學的資助金額一般高于應用科學大學。私立高校的基金教授薪酬由教授與學校之間單獨協商確定。
基金教席制度目前成為德國私營部門促進高等教育科學研究的重要制度安排。在德國高校管理層中,該制度獲得廣泛認可。根據德國資助者協會發布的數據,超過80%的受訪高校校長認為基金教席制度是具有重要價值的資助舉措,而且這一評價在公立高校與私立高校之間基本一致。
從實際運行效果來看,基金教席制度在德國高校層面發揮了多重推動作用:一是拓展科研資源,推動新的研究重點發展。德國高校通過引入社會資金補充自身資源,并積極回應社會發展趨勢。約有3/4的德國校長認可基金教席在科研推動方面的積極作用。二是增強科研的應用導向,推動成果轉化。該制度有效提升了德國高校科研的現實關聯度和轉化潛力。三是擴充教學資源,強化課程的實踐性,推動新興學科和交叉學科的發展。盡管教學并非高校設置基金教席時的首要考量,但基金教席在擴展教學資源方面的成效顯著,超過82%的德國大學校長對此表示認可。四是促進學術界與經濟界的合作,提升高校戰略定位。基金教席拓展了德國高校與企業等外部合作伙伴的關系網絡,強化了學校的整體學術布局和對外協同能力。五是提升人才培養質量,增強學生就業競爭力。基金教席精準對接德國產業人才需求,通過制度化合作機制有效拓展育人路徑,為德國學生提供更高質量的發展平臺。
除了對德國高校發揮重要推動力量外,基金教席的設立也為資助方以及教授個體帶來了顯著收益。從資助方視角看,基金教席成為其深度參與關鍵科研領域和重點發展方向的重要路徑,助力產學研協同推進和高層次人才儲備。對于企業而言,該制度不僅有助于強化企業的社會責任形象,還有利于及早吸引高素質人才。從教授視角來看,基金教席為其搭建了與企業界深入對話的平臺,使其在學術與產業之間發揮橋梁作用,推動理論與實踐的深度融合。同時,相較于常規教授崗位,基金教授通常擁有更高的制度靈活性與資源調配權,有助于在教學與科研中保持創新活力。
總的來看,基金教席作為連接德國資助方、高校和教授三方的制度性橋梁,在實踐中獲得廣泛認可,被視為推動德國經濟界與學術界、高校與資助方深度合作的典范模式,已成為德國高等教育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這一制度經驗亦可為發展中國家產學研協同發展提供有益啟示。通過在高等教育領域引入多元主體參與的資助路徑,鼓勵企業等社會力量根據戰略需求,以“崗位定向資助”或“結構性資助”等形式嵌入高校內部體系,有望打通高校治理結構與外部合作之間的通道。圍繞重點研究方向、新興學科建設和關鍵產業領域,進一步推動資源整合與人才集聚,構建政府、高校與企業協同推進的產學研融合生態。
(郭榮梅系德國圖賓根大學教育學院博士后,孫進系北京師范大學國際與比較教育研究院教授)
《中國教育報》2025年12月18日 第1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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